投資人關係

一、公司治理主管設置:
本公司於民國112年3月30日經第十二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本公司管理部劉玉楹主任擔任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劉玉楹主任具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符合「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23條所定之公司治理主管資格。

二、職權範圍及112年度運作情形如下:
(一)職權範圍
1.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2.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3.協助董事、監察人就任及持續進修。
4.提供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5.協助董事、監察人遵循法令。
6.向董事會報告其就獨立董事於提名、選任時及任職期間內資格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檢視結果。
7.辦理董事異動相關事宜。
8.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二)112年運作情形重點
1.辦理112年度二次董事會、二次審計委員會、二次薪資報酬委員會,包含規劃及擬訂議程、於法定時限內寄發開會通知單及提供會議所需資料,並於會後製作會議議事錄。
2.協助辦理董事及獨立董事進修課程。
3.辦理112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
4.提供董事適當時機且合法之公司資訊。
5.依法對公司之各項重大決議發佈公告及重大訊息。
6.更新及揭露各項公司治理資訊,包含董事會等委員會之組成、董事會運作情形、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情形等。
7.辦理董事責任保險。
8.其他公司治理相關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