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關係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明定利益衝突政策並提供適當陳述管道。本公司將誠信經營列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若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董事會責成稽核單位定期及不定期進行內部稽核,落實監督機制及風險控管。

(1)有關誠信經營之推動,除有獨立之內部稽核單位稽查並內化分述於相關制度規章發行宣導外,本公司指定總經理室為專責單位,隸屬董事會,負責推動企業誠信經營之執行,並由該專責單位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本公司將誠信經營列入員工績效考核與人力資源政策中,若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雇。

(2)「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聲明書」:
聲明書適用於本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供應關係,供應商必須承諾本著誠信、道德經營,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推動環境永續發展及維護基本人權等行為。
執行情況:110年度共43家供應商回覆聲明書。

(3)公司每年定期向董事、經理人、受僱人、受任人宣導誠信經營守則,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規範。108年起也對公司新聘用的新進人員,實施「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的宣導與教育,110年受訓人員達31人,以期每位加入之新進員工能瞭解並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