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諮詢委員會

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公司節目諮詢委員會組織章程

第一條

為維護新聞倫理,善盡媒體社會責任,落實新聞自律功能,反映多元意見,依據學者專家及外部監督指導,特設立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公司節目諮詢委員會(下稱「本委員會」),並立本節目諮詢委員會組織章程以規範之。

第二條

本委員會設置委員五至七名,包含內部委員與邀聘外部人士擔任之,外部委員人數應逾二分之一,每屆任期為兩年。外部委員為無給職,開會時得支領車馬費。聘任外部委員應具備性別平等、兒少權益、身心障礙、新聞製播或節目製作等相關領域之專長。內部委員由本公司新聞品管內控專職人員或主管,具備判斷新聞爭議且有權責處理新聞正確與平衡,管控新聞編播流程之資深新聞人員擔任。

第三條

本委員會設置召集人一人,由外部人士擔任,委員互推產生之,並得召開及主持本委員會。

第四條

本委員會會議之召開,原則上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本委員會會議之召開,應有外部委員占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始得開會但遇有新聞事件個案狀況引發重大爭議時,或新聞自律相關緊急事項,應於事件發生起算五天內召開臨時會議。
前項臨時會議之召開,得由委員提請召集人召開會議,對於委員要求召開之會議,召集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本委員會議召開時,並得邀請新聞部主管及其相關業務同仁,以及法務人員列席報告或答覆詢問。

第五條

本委員會會議之進行,由召集人擔任主席,除委員會另有決議,均依據一般議事規範進行。 召集人因故無法出席會議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名外部委員代理會議主持。

第六條
本委員會任務與委員職權包括
  1. 倫理/自律與製播規範之修訂
    各項倫理自律與製播規範條文之修訂。
    製播規範應含新聞報導編採準則,以及新聞談話性節目製播原則。
  2. 調查權:
    得指派成員針對製播內容違反倫理 自律規範之情事加以調查,頻 道節目主管應配合提供相關資訊。
  3. 違規事件審議:
    針對違反倫理 自律規範事件之審議及後續改善之建議。
  4. 觀眾權益受損時保護之監督權
    監督及審議民眾對於頻道申訴及抱怨、以及利害關係人利益遭受侵 犯時之保護和救濟處理情形。
  5. 教育訓練審核及建議權
    審核有關新聞製播倫理 自律事項之年度教育訓練計畫,並可建議 其訓練內容。
  6. 提案權
    針對製播 內容及倫理/自律規範事項,各成員得自主提案,不限於 頻道節目主管訂定之討論案由。
  7. 其他
    經鑫傳國際多媒體科技(股)公司或內部自律組織評估可列入權責之事項。
第七條
配合內部自律組織運辦理事項
1. 觀眾申訴辦法及執行情形
  • 制訂觀眾申訴辦法與處理答覆之流程(如向誰申訴、由誰受理、由誰處理、向誰提報、回覆時效管控與公告等)。
  • 觀眾服務與申訴機制依下列 4 項原則制定之,且應向內部自律組 織報告其受理及執行情形:
  1. 如實登載客訴資料、公開及透明之作業流程:應制訂觀眾 申訴機制作業流程,就客訴內容資料,詳實登載於客服申訴系統,指定專人處理與限期回應,並將相關資料完整保留,供申訴人隨時查詢處理進度,客訴回應內容(符合個資 保護原則)應彙整 後刊載上網供各界閱覽。
  2. 即時處理原則:觀眾申訴機制作業明定由專人處理並規範 回應限期,依觀眾申訴類型訂定不同處理時程,例如有關查詢類型應以 1 個工作天內回覆,更 正類型應以 3至 5 個工作天內回覆,其他類型應以5至7個工作天內回覆…等,最長以不超過 10 個工作天內回覆。
  3. 提供多元申訴管道並廣為周知:應提供多元申訴管道(如專 線電話或免付費電話、傳真專線、電子信箱、網站留言區等),並以明確方式宣傳上述受理資訊及服務時間;如於新聞報導或新聞談話性節目中呈現,宜以插播式字幕不定時揭露,或於節目結束 後疊印於節目片尾;如於網站中呈現,宜以明確圖示或連結告知申訴受理資訊。
  4. 觀眾申訴與處理答覆情形彙報至內部自律組織並對外公開: 觀眾申訴與處理答覆情形,應於彙報後送交內部自律組織討論,並列為後續檢討改進之依據。上述申訴、答覆、內部自律組織討論情形及後續改善方式等,應列為內部自律組織「公告資訊方式 及內容」項目之一,刊載上網供各界閱覽。
2. 教育訓練之規畫與制訂: 新聞部門應制訂與新聞製播倫理/自律相關之年度教育訓練規畫及經費分配,並向內部自律組織報告。
3. 公告資訊方式及內容: 應提供內部自律組織及公告下列資訊內容
  • 定期對外部公告之資訊與執行成效:含各項倫理規範/製播要 點規範、觀眾申訴辦法、申訴統計與案件表列、回應處理情形、 內部自律組織之決議紀錄、案例處理詳述(人員懲處事涉隱私不在此限)及後續具體改善成果。對外公告之網頁應於官方網 站中固定位置,並有清楚及明顯之標識或連結。
  • 以內部公告方式提供同仁之教育訓練參考:內部網頁除公告前 揭對於民眾公告之事項外,並將內部自律組織之討論之個案處 理情形及各項規範修訂內容納為同仁(尤其針對新進員工)基本教育訓練素材之執行情形(如可供線上同仁實例討論訓練之 用)及同仁相關回饋。

第八條

本章程經 本公司 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